董锋是个“双面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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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义.董锋是个“双面人”[J].江淮法治,2009(8):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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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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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1月16日,被网民称之为“一夫二妻”区委书记的徐州市泉山区原区委书记董锋,被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万元。其“特定关系人”,即情妇陈文也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昔日骄横跋扈、玩情迷色的董锋,如今成了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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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级人民法院 区委书记 有期徒刑 个人财产 受贿罪 徐州市 人民币 关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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