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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力”老龄事业
引用本文:王莉,张美珍.“给力”老龄事业[J].江淮法治,2012(5):26-27.
作者姓名:王莉  张美珍
摘    要:泾县60岁以上老年人5.79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的16.32%。泾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8月底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切实维护了全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老年工作。

关 键 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老龄事业  人大常委会  人口比例  执法检查  合法权益  老年工作  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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