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市民一个“健身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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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现亮,陈琦,彭林.还市民一个“健身园”[J].江淮法治,2011(17):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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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现亮 陈琦 彭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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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固镇县文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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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休闲娱乐为更多人所喜爱.固镇县体育场便是广大市民健身、休闲的好去处,但由于长期疏于管理和缺乏投入.以致于场内烧烤小摊油烟弥漫、私营设施噪音扰民、健身场地车辆乱停乱放、健身器材严重匮乏。广大市民怨声载道.纷纷要求有关部门取缔体育场内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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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健身场地 市民 人民生活水平 休闲娱乐 健身器材 经营行为 体育场 固镇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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