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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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尹彬.教训[J].江淮法治,2008(6):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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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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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当公诉人时,第一次出庭就差点儿“坏莱”。被告人是一名流窜作案的盗窃犯,一次深夜翻窗进入居民杨某的住房窃得部分家用电器。后再次作案时被抓获。公安机关移送起诉认定,被告人窃得杨某的彩色电视机一台,价值人民币1500元,窃得影碟机及音箱一套,价值600余元。且所窃物品均被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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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流窜作案 彩色电视机 家用电器 公安机关 被告人 盗窃犯 影碟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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