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论减刑、假释的检察监督完善
引用本文:孟祥福,徐纯厚.浅论减刑、假释的检察监督完善[J].法制与经济,2011(5).
作者姓名:孟祥福  徐纯厚
作者单位: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的侦查、审判过程中,较好地发挥了法律监督职能。然而,在对于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层面上,特别是在罪犯减刑、假释的过程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却比较有限,应当进行修改完善,赋予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提请权,并完善对减刑、假释裁定的抗诉权,以加强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的监督,促进减刑、假释办理的公正有效运行。

关 键 词:检察监督  提请权  抗诉权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