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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重金属污染致害的环境法应对
引用本文:陈静,李扬.土壤重金属污染致害的环境法应对[J].法制与经济,2015(2).
作者姓名:陈静  李扬
作者单位:浙江农林大学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浙江 临安,311300
基金项目:》》》》》》》本文为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化研究中心课题,大学生科研创新课题,浙江省教育厅项目《基于“整体性治理”的浙江水体保护综合协调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日趋严重,直接影响环境生态,威胁公众健康。如何防治土壤重金属污染备受社会关注。我国目前尚无专门性单行法律,且现行法律多规定环保基本国策及原则性条款,未明确规定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具体措施和法律责任。文章通过对国外立法展开论述,旨在探求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致害的环境法应对。

关 键 词:土壤重金属污染  超级基金制度  预防治理体系  法律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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