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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法律信仰”命题的批判
引用本文:范振远.对中国“法律信仰”命题的批判[J].法制与经济,2009(2):13-13,15.
作者姓名:范振远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摘    要:自从1991年《法律与宗教》的中译本出版后,伯尔曼的“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被形同虚设”的观点被中国法律界学者迅速接受,成为学界的主流观点。我国大多数法学学者认为中国法制建设中面临的许多困难都是由于缺乏“法律信仰”造成的,只有建立起“法律信仰”,才能真正实现法制现代化。但也有少数学者不赞同这种观点,他们通过理论分析论证法律是不能被信仰的。从实证分析的角度考查,法律信仰的命题也是不妥当、不合适的,它既不符合我国的国情,也会导致权力崇拜、专制主义的兴起等严重危害后果。

关 键 词:宗教  法律信仰  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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