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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中的征收、征用制度评介——一个宪法学的视角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200042
摘    要:我国《物权法》中规定的征收、征用是公益征收、公共征用。该公益征收、征用是具体行政行为,应由行政程序法来规范,不宜由物权法来调整。欲在私人财产权与公共利益之间求得平衡,规范公益征收、征用行为,专门的公益征收、征用立法是必要的。

关 键 词:公益征收  公共征用  具体行政行为  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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