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离婚案引起的“良心账”纠纷
引用本文:姚柯.离婚案引起的“良心账”纠纷[J].法制与经济,2008(23):29-29.
作者姓名:姚柯
作者单位:《法制与经济》记者
摘    要:灵山县太平镇的陆芳辉和本镇的仇平芳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03年3月登记结了婚。婚后,夫妻俩在广东东莞经营理发店,生意虽然一般,但夫妻俩感情还算不错。2005年4月份,他们通过仇平芳的家人得知,李某有一块位于灵山县太平镇面积为63平方米的宅基地要转让,于是陆芳辉和妻子商量,打算购买下来。由于夫妻俩远在广东,而且资金不够,所以他们向陆芳辉的哥哥陆业应和几个姐姐借钱,并委托陆业应代为办理所购宅基地的过户办证手续。

关 键 词:离婚案  纠纷  广东东莞  太平镇  灵山县  宅基地  理发店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