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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参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香烟被起诉
引用本文:黄志聪.8人参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香烟被起诉[J].法制与经济,2013(8):6.
作者姓名:黄志聪
作者单位: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李某等8名广东籍人员,为了图财,在明明知道是犯罪的情况下,还铤而走险,从2013年5月份开始,从广东来到玉林,受雇在玉州区南江街道常乐村一个生产假冒伪劣香烟的黑厂里,从事假冒伪劣香烟的生产。近日,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等8人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2013年5月下旬至2013年6月4日期间,该工厂利用卷接机、空气压缩机、滤嘴棒、乳胶等生产设备和材料,并雇请了十几个人,分成两个班——高州班和化州班,在流水线上生产

关 键 词:假冒伪劣  香烟  销售伪劣产品罪  空气压缩机  人民检察院  生产设备  提起公诉  卷接机  滤嘴棒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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