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拓展之思考
引用本文:周洁,黄瑛,袁榕,焦宗莲.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拓展之思考[J].法制与经济,2013(12):131+133.
作者姓名:周洁  黄瑛  袁榕  焦宗莲
作者单位: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赋予人民检察院更多的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如何强化对监督者的监督,笔者认为有必要在此基础上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范围,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七种情形实行监督,对新刑事诉讼法赋予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职能的行使进行选择性监督。

关 键 词:人民监督员  监督范围  拓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