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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华民国民法》对德国民法的移植
引用本文:敬代晖,程皓.论《中华民国民法》对德国民法的移植[J].法制与经济,2011(2).
作者姓名:敬代晖  程皓
作者单位:北川县人民法院;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摘    要: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中华民国民法》。该民法典采用了德国民法的编制体例和概念体系,吸收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民法理论成果。它标示着中国民事法律制度和近现代资本主义法律体系的接轨,也因为内容过于超前,远远脱离中国社会实际,在实施中困难重重,步履维艰。《中华民国民法》移植德国民法的得失成败,对我国当今民法典的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关 键 词:中华民国民法  德国民法  法律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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