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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短信民事侵权责任的规范分析
引用本文:刘凯娟,胡林蓉.垃圾短信民事侵权责任的规范分析[J].法制与经济,2008(18):81-82.
作者姓名:刘凯娟  胡林蓉
作者单位:厦门市湖里区法院,福建厦门361000
摘    要:垃圾短信是指未经接受者同意包含违背法律法规规定或具有广告信息内容的或以恶意报复他人为目的、侵害接受者通信自由、生活安宁或违背社会善良风俗的手机短信息。当前垃圾短信的主要形式,从短信的发送者的角度来区分,一般可以被分为四种:由不法分子发出的违法短信、移动通信服务提供商(SP)制造的“短信陷阱”、在公众间流传的不良短信、由地下短信群发公司发出的广告短信。

关 键 词:垃圾短信  民事侵权责任  手机短信息  服务提供商  信息内容  法律法规  通信自由  善良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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