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民事抗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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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兴活.浅议民事抗诉制度[J].法制与经济,20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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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兴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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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浙江,温州,32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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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宪法中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宪法地位决定了它对民事审理活动实现法律监督的职权.作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司法制度之一,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有权进行监督,其表现形式就是民事抗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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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抗诉制度 民事案件 司法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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