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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对"红头文件"合法性审查范围扩大到市县党委
引用本文:郭燕群,莫耘红.广西对"红头文件"合法性审查范围扩大到市县党委[J].法制与经济,2010(1).
作者姓名:郭燕群  莫耘红
作者单位: 
摘    要:今后,广西各市县党委出台红头文件需先过法律关,不经合法性审核,就不能发布施行。记者近日获悉,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近日印发意见,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由原来的只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转变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党委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保证党委决策的合法性,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犯。

关 键 词:审查工作  合法性审查  规范性文件  自治区  政府法制  审查范围  红头文件  党委办公室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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