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法律经济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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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平.婚姻的法律经济解读[J].法制与经济,2002(10):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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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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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婚姻的本质,向来有很多种学说。长期以来在我国理论界占主导地位的观点认为婚姻的本质是感情,其依据是恩格斯的论述:如果说只有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只有继续维持爱情的婚姻才符合道德,这种观点被我国1980年婚姻法以及修改后的新婚姻法在离婚的法定理由中所肯定。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婚姻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依据是马克思的论述。马克思认为形成和支配婚姻这种人类二性结合形式的本质力量是社会力量。婚姻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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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姻 法律经济分析 婚姻法 婚约 结婚 离婚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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