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中"逃逸"若干问题探讨——以规范解读为视角 |
| |
引用本文: | 程勇.交通肇事罪中"逃逸"若干问题探讨——以规范解读为视角[J].法制与经济,2011(1). |
| |
作者姓名: | 程勇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 |
摘 要: |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行为性质和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问题是交通肇事罪中的主要问题。肇事后逃逸的认定,不仅要具备主观上的故意心理状态、客观上的逃跑行为,还要具备逃逸的时空要素。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因此,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必须以交通肇事罪的成立为前提,必须是逃逸行为而不是故意杀人行为,而且在逃逸行为和被害人死亡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
关 键 词: | 交通肇事 逃逸 致人死亡 不作为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