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论中国旅游法制定的必要性
引用本文:陈清华,孙秀娟.试论中国旅游法制定的必要性[J].法制与经济,2006(8).
作者姓名:陈清华  孙秀娟
作者单位: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系,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系 湖南 吉首 416000,湖南 吉首 416000
摘    要:旅游法是我国旅游法律体系的基本法,是各类、各级旅游立法的依据。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论证我国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法制前提和保障。同时也是建立我国旅游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和步骤,更是我国旅游业应对和接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客观需要三个方面来分析旅游法制定的必要性。

关 键 词:旅游法  旅游法律体系  旅游立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