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商业秘密刑法保护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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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文婷婷.中外商业秘密刑法保护比较研究[J].法制与经济,20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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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文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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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司法警官学校,新疆 乌鲁木齐,83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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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虽然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商业秘密同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商业秘密不像其他知识产权需要申请、有保护年份的限制,商业秘密从其出现开始就直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这种保护主要还是以民事法律的保护为主。随着经济形势的转变,科技在产品价值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商业秘密逐渐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一旦商业秘密被侵害,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估量,而原有的民事法律已不能威慑和保护侵犯商业秘密所带来的危害,为此,各国都在不同程度上加快了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机制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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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业秘密 法条竞合 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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