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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几起森林失火案所引起的思考
引用本文:杨光明,郭继武.山阳县几起森林失火案所引起的思考[J].陕西检察,2000(5):43-43.
作者姓名:杨光明  郭继武
作者单位:陕西省院批捕处
摘    要:今年以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山林失火案6件,共计烧毁山林9238.9亩,烧死林木蓄积13957.45立方米,烧死各种幼树3万余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5万余元。其中最大的一起失火案是杨花荣失火案,烧毁山林1803.80亩,烧死林木蓄积4441.2立方米。烧死幼树10261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万余元。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

关 键 词:失火案  山阳县  直接经济损失  森林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烧死  山林  烧毁  立方  林木  逮捕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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