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效的诉讼保全裁定错误的能否抗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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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宏勋.对生效的诉讼保全裁定错误的能否抗诉[J].陕西检察,2000(4):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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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宏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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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康地区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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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对检察机关履行民事诉讼监督抗诉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即对法院生效的实体判决和程序裁定,只要符合185条所列四项规定条件之一的、确有错误的应提出抗诉。很显然,第185条对裁定抗诉的原则条件规定的是:一是已经生效,二是确有错误。至于什么样的裁定可以抗诉,立法上没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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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抗诉 裁定 诉讼保全 生效 诉讼监督 检察机关 判决 法院 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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