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宪法保障
引用本文:业大总校宪法教研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宪法保障[J].法律适用,1994(2).
作者姓名:业大总校宪法教研组
摘    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机关、政党、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根本活动准则,是国家法制建设的基础.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制定的,它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一部比较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它的某些规定特别是经济制度方面的具体规定已经同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现实情况不相适应,而这种状况又不能单纯依靠宪法解释来加以解决.因此,1988年七届人大一次会议、1993年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先后依据宪法制定的程序对1982年宪法的部分条款作了必要的修改.特别是1993年的修正案中,以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十多年来我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