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错案责任追究制”新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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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剑浩.人民法院“错案责任追究制”新视角[J].法律适用,20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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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剑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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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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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错案责任追究制”是我国正在进行的审判方式改革中,自发出现的一项旨在加强对法官监督、确保办案质量的措施。从80年代未到90年代初起,全国各地法院开始试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经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直至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该制度逐渐走向规范化、法治化。然而,面对“错案责任追究制”在施行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问题,如何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笔者拟就此略呈浅见,以期与各位同仁商讨,并供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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