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记卡诈骗行为的定性分析兼论金融凭证诈骗罪行为方式的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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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流,沈琪.借记卡诈骗行为的定性分析兼论金融凭证诈骗罪行为方式的立法完善[J].法律适用,20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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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流 沈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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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法官学院
(刘流),中国政法大学(沈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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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问题的提出 借记卡诈骗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作废的借记卡或冒用他人的借记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颁行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所规定的银行卡只有信用卡一种,无借记卡的称谓。1997年修订的《刑法》也只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没有作出借记卡的相关规定。到了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其中第5条又将银行卡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两种。常见的借记卡诈骗行为主要是冒用他人的借记卡、使用伪造的借记卡和使用作废的借记卡等。这些借记卡诈骗行为一方面严重侵害了借记卡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又侵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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