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和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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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东平.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和界定[J].法律适用,20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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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东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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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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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当公司被其背后的股东操纵以致丧失其独立人格而被用以规避法律、逃避契约义务或社会责任时,法院基于法人制度的本质和目的,就特定当事人间的某一具体的法律关系否认公司法人格的存在,直接对隐藏在公司背后的操纵人进行追索的法律制度。近几年来,我国学术界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条件及其与相关制度的区别一直未能形成较为统一的认识。而对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正确适用和界定,无论对于该制度还是公司法人制度本身,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虽然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效力具有特定性,并非对公司法人全面的否认和彻底的消灭,只是“在某些情形下由公司形式所竖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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