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优先权与法定抵押权的立法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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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梅夏英.不动产优先权与法定抵押权的立法选择[J].法律适用,2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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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梅夏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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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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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建筑工程承包人在发包人未依约支付价款时,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工程拍卖,并以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偿还工程价款。该条意在解决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工程款拖欠现象,加大对承包人债权保护的力度,但由于该条规定得过于原则,以致实务部门对于该条所规定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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