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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判决的公众认同
引用本文:谢新竹.论判决的公众认同[J].法律适用,2007(1).
作者姓名:谢新竹
作者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人与社会存在的固有事实与本来逻辑显示,法律的存在是以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为前提和疆域的,法治的生成与运作必然依赖于现实的具体生活场景。但是,在现代社会,由于受社会分工和知识专门化的影响,司法裁判逐渐呈现出裁判主体的精英化和裁判过程的程序化与理性化趋势,司法规则系统内部的自我逻辑演绎已经独立于作为法律初始来源的生活世界的逻辑,无论是作为职业行话的法言法语,还是司法职业群体独特的思维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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