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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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立.法学研究动态[J].法律适用,20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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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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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加入WTO后,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的趋势》文:程春明《法制日报》2002年10月17日第11版中国加入世贸后使得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进入法律全球化领域。中国法学教育应该是高等法学和法律职业教育的结合,同时培养世界法律人才。其制度设计应是竞争性和开放性的。我国的法学教育面临着这样一个事实:实行的是粗放规模经营;培养的人才绝大部分都只是所谓“通识型”人才;法学教学与法律职业教育基本脱钩;在西方发达国家被认作是“情英教育”的法学教育在我国却被当作是“大众教育”;中央集权的管理模式限制了各院校之间的公平竞争,也不利于法学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在课程设置上不能与社会需求和市场对法律人才新的要求接轨。加入WTO后,我国法学教育定位的趋势是:我国法学教育的目标也因此发生变化,从培养准法律人到培养完全合格法律人;从培养国家法律人到培养世界法律人。高等法学教育制度层面发展的趋势是:高等法学院校必须成为具有竞争力的、开放性的大学。高等法学教育内容新的趋势是:从单一法系形式和内容统一转变到吸收多法系的教育形式和内容的融合模式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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