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继续教育中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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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段百涛.法官继续教育中的思考[J].法律适用,199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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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段百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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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法官培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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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与完善以及人民法院对高层次审判人才的需求,法律业大在经历了十几年以专科学历教育为主之后,正在逐步转到以岗位培训、法律本科等高层次教育为主的轨道上来,各级法院(法律业大、培训中心)纷纷举办各种形式的岗位培训班、法律本科、法律研究生函授班等,正是以适应法官继续教育的需要,为此,就法官的继续教育谈几点粗浅认识。一、能力教育是法官继续教育的基础能力主要是指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创造性能力。这两种能力的培养,在法律业大(培训中心)具有很强的优势,具体表现在:①法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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