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美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开示
引用本文:孙长永.美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开示[J].诉讼法论丛,1999(1).
作者姓名:孙长永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博士研究生
摘    要:证据开示基本上是当事人主义诉讼中的一项制度,随着我国刑事庭审方式由法官主导的审问制向控辩双方主导的对抗制的转变,证据开示也已成为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由于立法上对于证据开示几乎未作规定,刑事诉讼实务中迫切需要诉讼法学理论回答工作中无法回避而又必须予以合理对待的几个问题:一是控方是否负有向辩方开示证据的义务?如果有,开示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开示的范围如何界定?二是辩方有无所谓"对等"的开示义务?如果有,其范围同控方开示证据的范围有无区别?三是法院在证据开示过程中应该扮演何种角色?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在以美国为代表的采用对抗制庭审方式的国家都已积累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