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的检讨与完善——以“适度审查原则”为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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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储宁玉.中国海事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的检讨与完善——以“适度审查原则”为指导[J].中国海商法年刊,2015(1):11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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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储宁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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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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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的不完善,实践中司法对于仲裁仍保有的怀疑与敌视态度,引致对于仲裁的不当监督与制约,使中国海事仲裁发展空间受到了极大的挤压。从海事仲裁司法审查的立法及司法现状入手,对中国海事仲裁司法审查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与检讨,探究司法与仲裁平衡关系下适度司法审查的内容与边界,就完善中国海事仲裁司法审查制度提出修改建议,以求为海事仲裁创造宽松的审查环境,促进中国海事仲裁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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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审查现状 适度审查原则 司法审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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