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修理的船舶碰撞损害的赔偿——兼评1985年《确定海上碰撞损害赔偿的国际公约草案》和1995年最高院《赔偿规定》 |
| |
引用本文: | 韩立新.未修理的船舶碰撞损害的赔偿——兼评1985年《确定海上碰撞损害赔偿的国际公约草案》和1995年最高院《赔偿规定》[J].中国海商法年刊,1997(1):335-340. |
| |
作者姓名: | 韩立新 |
| |
作者单位: | 大连海事大学海商法教研室 |
| |
摘 要: | 在船舶碰撞领域,(d91年碰撞公约》只规定了碰撞责任的划分,根本未涉及碰撞造成的损害赔偿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国际上出现了1985年《确定海上碰撞损害赔偿的国际公约草案》(以下简称“1985年草案’’),该草案对船舶碰碰造成的损害赔偿作了较详细的规定。我国最高人民法
|
关 键 词: | 船舶碰撞损害 《海商法》 仲裁机构 法律责任 市场价值 修理费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