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倒签提单的责任属性——兼论民事责任构成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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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孝先.再论倒签提单的责任属性——兼论民事责任构成体系[J].中国海商法年刊,1995(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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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孝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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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海事法院副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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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倒签提单的责任属性,是指行为人对自己在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违反法律规范实施倒签提单的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长期以来,中外法学界、司法界对倒签提单是违反法律规范韵违法行为的认识并没有什么差异,而对这种违法行为引起的后果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民事法律责任却产生了分歧。争论的结果,虽侵权责任说占了主宰,但对这种“归责”并未真正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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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倒签提单行为 中国 《海商法》 责任属性 民事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侵权责任 《民法通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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