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评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7月6日新颁布的《扣船规定》和《清偿规定》若干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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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新铭.略评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7月6日新颁布的《扣船规定》和《清偿规定》若干条款[J].中国海商法年刊,1995(1):316-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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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新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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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国际保险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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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法院于1986年1月31日和1987年8月29日先后颁布了《关于诉讼前扣押船舶的具体规定》和《关于强制变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具体规定》两个重要法规。这两个法规在当时我国《民诉法》和《海商法》尚未颁布、实施的情况下,对我国的海事审判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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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最高人民法院 1994年7月6日 中国 《海商法》 《民事诉讼法》 《诉前扣船规定》 《强制变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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