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背景下职务犯罪技术侦查措施的运用和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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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建国,张建兵.新刑诉法背景下职务犯罪技术侦查措施的运用和思考[J].河北法学,2012(12):195-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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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建国 张建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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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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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刑事诉讼法在"侦查"一章中增设了"技术侦查措施"一节五个条文,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新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技术侦查权,将技术侦查措施的授权从普通法律提升到国家基本程序法的高度,是惩治职务犯罪的现实需要,符合强制侦查法定原则,兼顾了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价值需求。结合新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中运用技术侦查措施的一些相关问题作一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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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刑诉法 职务犯罪 侦查措施 技术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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