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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犯罪防控机制的经济功效
引用本文:孔令驹.试论犯罪防控机制的经济功效[J].河北法学,2002,20(5):99-102.
作者姓名:孔令驹
作者单位:江苏警官学院 治安系,江苏 南京 210012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立项资助课题《对犯罪成本与犯罪收益的研究》(98SJB84001)
摘    要:犯罪防控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管理体制,其功效不仅仅体现在预防与减少犯罪数量的获取,更为重要的是犯罪防控介入社会生活后,必须注重优化配置各种法律资源,发挥调节法律资源的杠杆作用,促使社会“效益”总量增加,以获取犯罪防控的宏观“经济”效应。具体讲,就是犯罪防控必须在立法层面上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在价值层面上实现法律文化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在制度层面上实现自由刑与财产刑的统一,在行为层面上降低犯罪防控的社会成本。

关 键 词:犯罪  犯罪防控  法律资源
文章编号:1002-3933(2002)05-0099-04
修稿时间:2001年4月22日

Economic Virtue of Criminal Preventing and Controlling Mechanism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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