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回归前后适用全国性法律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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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毅.澳门回归前后适用全国性法律比较[J].河北法学,1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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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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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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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澳门回归祖国前后,都不同程度地适用中央主权机构制定的全国性法律。在“九九”之前,澳门作为葡萄牙管制的一个地区,受葡萄牙的准殖民统治。与此相应,葡萄牙中央主权机构制定的一些法律也施行于澳门,成为目前澳门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九九”之后,澳门地位发生重大变化,成为我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之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根据“一国两制”方针,中央对澳门行使主权,澳门特别行政区行使高度自治权。基于行使主权的需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少数全国性法律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并成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体系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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