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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再反诉制度之建构
引用本文:张亮,闫城宇.我国民事再反诉制度之建构[J].河北法学,2024(4):140-159.
作者姓名:张亮  闫城宇
作者单位:1.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2. 河北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国家治理现代化中隐性司法成本研究”(20BFX010)阶段性成果;
摘    要:对反诉之再反诉问题是民事反诉制度中一个争议不休的话题。针对这一问题,以我国司法实践中面临的难题为切入点,引出我国是否应当建立再反诉制度,随后对再反诉制度的理论基石进行详细解读。进而详细介绍有关国家和地区反诉原告对再反诉之应对模式。通过上述分析可得知,我国具备建立再反诉制度立法和司法实践基础,因为在我国建立再反诉制度是民事反诉制度目的实现之有效途径,是民事反诉制度内在属性的基本要求,符合反诉理论和司法之发展趋势。最后,结合我国民事反诉立法及司法实践为建构我国再反诉制度提出合理建议,重点对再反诉当事人之范围,再反诉牵连性之认定,对再反诉是否可以再次提起反诉等难点问题逐一进行分析。

关 键 词:再反诉  牵连性  当事人扩张  诉之变更  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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