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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中国的多元共治与伦理法制——兼论重塑多元共治
引用本文:窦竹君.传统中国的多元共治与伦理法制——兼论重塑多元共治[J].河北法学,2012(1):45-46,47,48,49,50,51,52.
作者姓名:窦竹君
作者单位: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
基金项目:窦竹君主持的2010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河北省农村社会治理转型研究》﹙HB10HFX042﹚
摘    要:传统中国形成了一元化的行政管理与多元化社会基层组织自我管理有机结合的多元共治机制,这是出于社会环境的必然选择。在多元共治中,国家着眼于指导思想、文化背景、法制保障等方面建设,而具体的、细化的甚至是琐碎的管理事务则由基层社会组织完成。基层社会组织通过民间规约实现自我管理。伦理法制为维护基层组织权威和社会共同价值文化提供法制保障。创新社会管理在某种意义上亦是抹不去的历史回归。

关 键 词:一元化行政管理  多元共治  伦理法制  基层社会组织  民间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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