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刑适用问题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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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戬,梁洲.罚金刑适用问题刍议[J].河北法学,19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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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戬 梁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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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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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罚金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与1979年刑法相比,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对一些新罪和原来未规定罚金的严重犯罪规定并处罚金,规定单位犯罪主要适用罚金刑。这表明立法者对罚金的价值和功能有了更深的认识。本文试对罚金适用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以就教于方家。一、适用罚金刑应否考虑犯罪人的经济状况有人认为根据刑法规定,适用罚金刑只应考虑犯罪情节等因素.而不应考虑犯罪人的经济状况,否则就违背了刑法均衡原则。我们认为犯罪分子本人的经济状况,在对犯罪分子确定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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