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协议并非当然违法?——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朱丹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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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辛杨.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协议并非当然违法?——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朱丹商榷[J].河北法学,20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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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辛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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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太原理工大学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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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协议是否当然违法"的争论焦点是"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协议是否垄断协议"的问题。通过审判全国首例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上海高院认为垄断协议应以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为构成要件,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协议并不当然违法。对此,笔者全面考察《反垄断法》第14条后,认为列举项本身构成垄断协议,因此作为列举项之一的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协议当然违法。上海高院的结论有三处欠妥: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的含义;对《反垄断法》宗旨的理解太过片面;削弱《反垄断法》权威的同时,使行政机关陷入执法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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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限制最低转售价格 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 排除、限制竞争 垄断协议 当然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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