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宪法法院,推进依法治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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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剑林.设立宪法法院,推进依法治国[J].河北法学,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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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剑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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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连云港海州湾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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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从宪法的高度看,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宪法原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认的结果。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共产党成为我们国家的执政党,是一百多年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的必然产物,没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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