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视角下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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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梅达成.制度变迁视角下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的发展[J].中国卫生法制,2023(1):15-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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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梅达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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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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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中国成立不久,我国按照城乡“二元”结构建立了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开放后,我国又逐渐构建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入21世纪,各地在对三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探索中又形成了东莞、苏州、神木等不同模式。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社会保险法》并没有规定三保合一的目标和实现路径。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被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二保合一。而在全国范围内不区分地域和职业进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并实行全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至今还没有实现。但是,新中国刚成立时中国人均预期寿命不到40周岁,而2000年中国人均预期寿命已经超过70周岁,这一成就的取得与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确立有密切关系。由此可见,我国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没有按照英、德等国的一体化制度进行设计,而是先区分城乡和职业分别构建了不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而后在地方探索的基础上逐渐整合相关制度,认识其合理性和正当性需要从制度变迁视角去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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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制度变迁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制度整合 经济社会变革 政府财力和人民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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