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性案例的效力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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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勇,陈增宝.指导性案例的效力问题探讨[J].法治研究,2008(9):3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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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勇 陈增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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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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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是我国司法机关在既有的制度框架和司法体制基础上所进行的一项制度性创新。但至今,对指导性案例的效力定位却缺乏统一认识,更缺乏保障其落实的措施。基于指导性案例所具有的“指导”性质、实现公平正义促进司法和谐的特殊功能与价值目标。以及上下级法院之间法定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等理由,应当赋予指导性案例以参照的效力。这不仅不会构成对成文法国家法律体系的颠覆与推翻。反而能够使法律对现实的社会生活形成有效回应。而保证指导性案例的参照效力,则须从在裁判文书中引用指导性案例、规范指导性案例的发布等环节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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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案例指导制度 指导性案例 效力 参照 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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