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的溯及力研究——兼评《最高院关于〈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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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荣飞,肖敏.刑法修正案(八)的溯及力研究——兼评《最高院关于〈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J].法治研究,2012(5):104-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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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荣飞 肖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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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2. 西南打油大学文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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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修正案(八)是我国新刑法颁行以来修改幅度最大的一次。新法生效、旧法废止给司法实践带来的首要问题是新法的溯及力问题。最高院2011年4月25日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但区区8条解释难以满足司法实践的迫切需求。本文立足于我国《刑法》第12条所确立的基本时效原则,辨析修正案(八)每一条文的溯及力,兼评最高院所发布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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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修正案(八) 修正 溯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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