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地对待刑事二审改判——对现行错案追究制的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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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冬云,陈增宝.理性地对待刑事二审改判——对现行错案追究制的反思[J].法治研究,2009(12):6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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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冬云 陈增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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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 [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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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普遍施行的错案追究制将刑事二审改判一律作错案对待,值得质疑。该做法假设判决存在唯一正确答案和上级法院判决即为正确判决,具有非科学性;从事实认定、法律发现与解释、司法政策理解与运用、法官的不同个性与集体审判制度的异化等方面考察,判决具有不确定性;错案追究制的实际运行状况表明.该制度不但无助于加强法官的责任心,反而出现破坏审判独立,造成审判分离、轻纵犯罪以及上下级关系紧张和庸俗化等负面影响.使上诉失去意义。改判是上诉的必然产物和二审独立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正常表现.并非对一审的全盘否定。建议消除对改判现象的误解,并引入法官过错责任原则.重新定义错案,建立科学有效的错案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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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案件 二审改判 不确定性 错案追究制 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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