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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潜规则透析
引用本文:陈建贞,董国庆.司法潜规则透析[J].法治研究,2008(2):37-40.
作者姓名:陈建贞  董国庆
作者单位: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刑庭 法官(陈建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法官(董国庆)
摘    要:司法活动中存在潜规则,容易产生司法不公、降低司法效率、贬损司法权威。要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就必须打破这些司法潜规则。建立“审者负其责”的制度,做到审理与裁判的一致;确立内外沟通的桥梁制度——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并将合议庭少数意见在裁判文书中公开;确保新闻媒体报道的畅通,保障民众的知情权。这样既能强化法官的责任意识,又可使正义以民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提高民众对司法权威的认同感。

关 键 词:潜规则  信息  公开  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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