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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终获新生——左兵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代理纪实
引用本文:陈洁.死刑犯终获新生——左兵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代理纪实[J].法治研究,2006(4):44-46.
作者姓名:陈洁
作者单位: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
摘    要:被告人左兵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身;犯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摘自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03]阿中刑初字第16号)

关 键 词: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故意杀人罪  死刑犯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剥夺政治权利  新生  纪实  代理  中级人民法院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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