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权在何种意义上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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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练军.司法权在何种意义上不存在[J].法治研究,2007(6):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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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练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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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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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曾言“司法权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不存在的”。孟氏所言之司法权,实质上是刚刚从立法及行政中脱胎而出的原生形态的司法权——市民性司法权。政治与权力去中心化的市民性司法权,不具有组成国家政制部分的本质属性,成为政治上的不存在。司法审查的确立使司法权进化为一种政治存在。这是司法参与制衡、保障人权的需要,是对民主不信任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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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孟德斯鸠 司法权 民主 不信任 市民性司法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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