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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区矫正与“法治浙江”
引用本文:翁里,汪莹.论社区矫正与“法治浙江”[J].法治研究,2007(3):37-43.
作者姓名:翁里  汪莹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
摘    要:社区矫正起源于英美,它集中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主义精神。目前在许多国家中,适用社区矫正的人数已经大大超过了监禁人数。中国在前几年尝试行刑社会化改革过程中,开始移植“社区矫正”制度试点工作,最近正准备在城乡全面推广。浙江省作为流动人口众多、市场经济相对较发达的省份,在倡导“法治浙江”进程中,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完善“社区矫正”的体制,对创建和谐社会,推进“长三角”区域经济持续稳定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关 键 词:社区矫正  法治浙江  和谐社会  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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